在北京市,一场围绕家庭房产的纷争悄然上演。孟XX与孟XX、孟XX系兄妹及叔侄关系,因家庭房产的分配问题,引发了一场分家析产纠纷。孟XX委托了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李同红律师为其代理此案。李同红律师自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证号为11101200110391715,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市,现担任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案件的起因是,被继承人孟XX、孙XX夫妇生前育有养子女孟XX、孟XX。孟XX于2006年去世,孟XX系孟XX之子。20XX年,涉案宅基地拆迁,经此前析产诉讼及家庭协议,孟XX与母亲孙XX共同获得东院房屋拆迁权益,并取得两套安置房。2017年3月4日,孙XX、孟XX、孟XX、孟XX共同签订家庭《协议》,就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等事项作出整体安排,约定涉案房屋产权归孟XX所有,孟XX给付孟XX、孟XX20万元,母亲由孟XX赡养。协议签订后,孟XX支付了20万元,并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直至2020年去世。
孟XX起诉请求确认涉案房屋相关权益归其所有,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孟XX的诉讼请求。然而,孟XX、孟XX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主张2017年《协议》存在严重瑕疵,不具有分家析产性质而系赠与合同,且孙XX无赠与意思表示;孟XX未尽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坠楼身亡,应撤销赠与;协议中补写条款无效。
面对对方的上诉,李同红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多次阅卷,深入分析协议的内容和性质。在二审中,他围绕几个核心要点发表了代理意见。首先,他指出《协议》系分家析产协议而非赠与合同,协议内容涵盖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村内股份制分红归属等多个事项,各条款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系对家庭财产的分配、补偿及父母赡养所作整体安排,符合分家协议性质,而非单一赠与行为。其次,他强调《协议》合法有效,协议由孙XX、孟XX、孟XX、孟XX四人共同签署,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签订后,孟XX已支付20万元补偿款,并履行赡养义务,各方均认可协议约定内容已实际履行,孙XX生前亦未提出异议。再者,他用事实和证据证明孟XX已实际履行了赡养义务,孟XX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数年,并独自办理丧葬事宜,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孟XX、孟XX多年未看望老人,其主张孟XX未尽赡养义务无事实依据,且无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孟XX有关。最后,他说明协议补写条款不改变性质,即使《协议》第七条后两行系补写,亦不影响协议整体作为分家协议的法律性质,且补写内容已实际履行,孟XX、孟XX亦未提出异议。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权利人应为孙XX、孟XX二人;2017年《协议》系分家协议性质,即使存在补写条款,亦不改变协议法律性质;协议合法有效,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孟XX未尽赡养义务或对老人实施不当行为。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孟XX、孟XX共同负担。
在这个案件中,李同红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家庭分家协议的整体性特征,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认定2017年《协议》合法有效,为当事人守住了涉案房屋的全部权益。客户对李同红律师的专业和高效赞不绝口,称赞他为自己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合法权益。李同红律师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诉讼案件实务为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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