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饮食文化公司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法律危机。某酒业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该公司连同某影视公司及其唯一股东姚X一同告上法庭,要求饮食文化公司对影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饮食文化公司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一旦败诉,将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正常的经营秩序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在这关键时刻,饮食文化公司找到了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的朱亚龙律师。朱亚龙律师执业4年,是全国律协成员、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团队负责人,还担任每日经济欣慰受邀律师、某高校校外就业指导、律所实习律师指导等职务。他深耕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手案件后,朱亚龙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第一步就是精准锁定抗辩要点。他紧扣保证期间核心法律规则,明确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一旦届满,保证责任即免除。这是原告诉讼的软肋所在,朱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证据收集方面,朱亚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他仔细梳理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起算节点,以清晰的时间线来夯实抗辩逻辑。他查明案涉《购销合同》约定货款月结,每月10日结清上月货款,未约定保证期间,依法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最晚保证期间截止日为2025年2月10日,而原告直至2025年3月3日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明显已过保证期间。这些精准的证据为抗辩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同时,朱亚龙律师还厘清了担保效力边界。他指出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内部决议,而原告未审查饮食文化公司对外担保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不构成善意相对人,从担保效力层面否定了饮食文化公司的责任承担。
经过朱亚龙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影视公司支付酒业公司货款79034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6642元;姚X对影视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饮食文化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饮食文化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及赔偿责任。
朱亚龙律师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成功为委托人排除了担保责任,避免了公司的财产损失,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合法权益。在他看来,胜诉并非终点,而是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起点,他也将继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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