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XX月XX日,在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次诉讼正在进行。被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原告任某九级伤残与事故无关联性,且对多项赔偿项目存在异议。坐在原告席的杨福律师,神情镇定,有条不紊地应对着对方的质疑。
这起纠纷源于2022年XX月XX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被告唐某驾驶机动车逆行与原告任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任某构成两处十级伤残。2023年,任某首次起诉获赔373953.15元及2600元。此后,任某伤情恶化,自2024年起多次治疗,并于2024年XX月XX日行“全髋关节置换”手术。
杨福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法学本科学历,任职于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在交通事故索赔领域经验丰富。接案后,杨福律师采取了一系列行动。2025年X月X日,他委托浙江中和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中心于2025年X月XX日出具鉴定意见,证明任某右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及髋关节置换术与交通事故所致右股骨颈骨折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应扣减前案的主张,杨福律师申请鉴定机构出具回复函,明确两份鉴定意见的“三期”不需要累计。
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医保外用药扣除、不合理用药、交通费过高、护具费不认可等抗辩,杨福律师逐一反驳。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新增损失211014.89元,判决被告XX公司赔偿207664.89元,被告唐某赔偿3350元。
杨福律师在另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中,面对保险公司对伤者误工费的质疑,他通过调取伤者所在单位的工资流水和考勤记录,精准计算出误工费数额,有力地维护了伤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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