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诸多纠纷让当事人陷入困境,而沈辉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沈辉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现任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是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的资深专家。
在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原告A与被告B离婚时,调解书虽约定原告A享有探望权,但未明确具体时间和方式,导致原告A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裁定驳回,被告B还长期拒绝、阻挠探望。拥有多年执业经验的沈辉律师敏锐指出,原调解书无明确履行内容是执行不能的核心问题,建议重新提起探望权确权之诉,从根源解决“有权难行”的困境。沈辉律师全面梳理微信聊天记录、拒绝探望记录、执行驳回裁定等证据,完整证明被告B恶意阻碍探望的事实。同时,结合子女课程表、学习生活规律,制定出可执行、可落地、可裁判的探望方案。在法律逻辑论证上,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强调父爱对子女成长的必要性,区分抚养费与探望权不同法律关系,驳回被告B不合理抗辩。最终,法院结合子女学习安排,判决原告A获得清晰、可强制执行的探望权利,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B承担。
在离婚纠纷的抚养权与房产增值补偿案件中,原告A起诉离婚,请求获得婚生子抚养权、被告B支付生活费、分割被告B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并由被告承担鉴定费。被告B同意离婚但争夺抚养权,主张房产评估价过高。沈辉律师精准抓住“子女已满8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的裁判规则,固定子女书面意见与沟通记录,为原告A赢得抚养权奠定基础。在双方对房价无法达成一致时,及时申请司法鉴定,确保房产价值依法客观认定,否定被告不合理降价主张。严格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精准计算婚后还贷及增值补偿,确保原告A足额获得补偿。积极主张因房价争议产生的鉴定费由双方分担,成功为原告A挽回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原告A抚养,被告B支付生活费、房产补偿款及鉴定费,原告A的核心诉求100%实现。
在另一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A起诉离婚,被告B主张原告A婚内出轨,属过错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沈辉律师指导委托人收集并固定《承诺协议书》、录音、视频、照片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让法院认定原告A存在婚内过错。全面梳理共同财产,确保全部纳入分割范围。依据《民法典》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强烈主张过错方少分,成功实现55%:45%倾斜分配,为委托人多争取数万元财产利益。同时,对双方主张的个人债务严格审查,避免委托人承担虚假债务。
沈辉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研判和充分沟通,在诉讼与调解中为当事人找到最优解,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婚姻家事领域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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