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被长期搁置的执行判决,让某建设工程公司陷入困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胜诉判决看似成了一纸空文。就在王彦栋律师接受了委托。
王彦栋律师迅速行动,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在调查过程中,他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于是,他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执行阶段,王彦栋律师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他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他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同时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及股东主动和解,全额支付工程款。
王彦栋律师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是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他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还是陕西省涉外领军人才。他擅长公司治理、涉外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复杂民商事案件及执行等领域。
除了这起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王彦栋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案件。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中,原告某金融租赁公司与多名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债务人未按约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原告收集全套证据材料。庭审中,他围绕多个观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部分合同条款,确认案涉十三台车辆所有权归原告所有,相关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在合伙工程结算协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中,原告以被告双方恶意串通签订协议损害其合伙收益为由,请求确认协议无效。王彦栋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围绕多个要点开展工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方全面胜诉。
王彦栋律师执业以来,先后服务过10家大型国企、2家政府机构、多家中外合资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并承办数百起民商事案件。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实现胜诉判决的落地变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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