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国家安全罪 >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认定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隶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

1、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互换情报、交流资料和信息,是合法行为。

2、本罪与间谍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行为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如果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实施本罪的行为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则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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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21:52:45

离婚后探望权咋执行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1.离婚后探望权执行需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拥有,另一方则有协助义务。2.若双方未就探望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明确。若已有生效裁判文书但对方不履行协助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对拒不履行方进行批评教育、训诫等,情节严重时可处以罚款、拘留。不过,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或探望行为本身进行强制执行,要优先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尊重年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4.解决措施和建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避免诉至法院。-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协助的一方,法院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权益。-在执行过程中,多关注子女的感受和意愿,保障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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