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租
土地使用权时,未对出租合同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并不影响出租
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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