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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共同还房贷产权归谁

时间:2025.07.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09人
律师解析:
1.双方名下房产:
若房产登记在情侣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共同共有
即便出资比例不同,双方平等享有所有权。
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出资与贡献等因素。
2.一方名下房产:
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产权归登记方。
但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分手时可要求补偿,还贷行为视为债权。
3.书面协议约定:
若有书面协议对产权另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建议情侣购房时明确房产归属与出资,避免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情侣,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居住。购房时,双方就房产登记产生分歧,小朱认为应登记在两人名下,小丽则觉得登记在自己名下更有安全感。最终,房屋登记在了小丽名下,两人共同偿还房贷。后来二人分手,对于房屋产权归属和已还房贷的处理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分割房产,小丽则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由于房产仅登记在小丽名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通常归小丽所有。但小朱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在分手时可要求小丽给予补偿,因为小朱的还贷行为视为对小丽的债权,其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也应得到合理补偿。
2、若二人有书面协议对产权归属另有约定,则应按照协议执行。本案中若有相关书面约定,就从其约定。因此建议情侣购房时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和出资情况,避免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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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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