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房租没到期房东有权利赶我走吗

房租没到期房东有权利赶我走吗

时间:2025.07.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22人
律师解析:
1.正常情况下,房租未到期,房东不能随意赶人。
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房东得按约保障租客的房屋使用权
房东违约赶人,租客可要求其担责,像赔偿损失、付违约金
2.但要是租客严重违约,比如不付租金经催告仍不付,或擅自改房屋用途、严重损坏房屋等,房东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让租客搬走,租客可能要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与房东小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未到。小朱因资金周转问题,连续两个月未支付租金,小李多次催告,小朱仍未支付。之后小李要求小朱搬走,小朱认为房租未到期,房东无权赶他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房东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在租赁期内保障租客对房屋的使用权益。本案中若小朱无违约行为,小李赶小朱走构成违约。
2、但小朱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且经小李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支付,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小李可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有权让小朱搬走,小朱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