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财产所有权人通常是索赔主体,所有权转移后,新所有权人可索赔,如房屋买卖后新房主可就房屋受损索赔。
2.财产存在共有关系时,全体共有人为共同索赔主体。
3.合法占有人在占有权范围内,
符合条件时可索赔,像承租人对租赁物受损可依约定或法定情形索赔。
4.管理人管理不善致
财产损害,相关权利人可要求其索赔。
确定索赔主体要依据
财产权益归属等
法律关系。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小胡,完成交易后
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小胡。不久后,该房屋因他人不当施工受损。小朱认为自己曾是房屋所有权人也有权索赔,而小胡则觉得自己是现所有权人应由自己索赔,双方就索赔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后,新的所有权人可就财产损害进行索赔。本案中房屋已卖给小胡,所有权已转移至小胡,所以小胡作为新房主是适格的索赔主体。
2、小朱虽曾是房屋所有权人,但所有权转移后其对该房屋已无相关权益,不能作为索赔主体。因此,应由小胡向造成房屋损害的责任方索赔。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