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停工留薪期确定的时长问题1、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工留薪期限通常不应超越12个自然月份。2、依据有关法律条例,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并被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或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确认为工伤事故,则其停工留薪期一般应控制在12个自然月份以内。然而,对于病情较为严重者,可适度予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长不得超出12个自然月份。

工伤期间,员工有权享受劳动报酬,但若停工留薪期内未停工,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规定的部分,需具体情况分析。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损时,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康复情况,寻求合理合法的工伤待遇解决方案。

停工留薪期限通常为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需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可。延期非企业协议决定,而是官方批准。留薪期间,工资福利不变,企业照付。期满后,除非继续治疗,否则停止薪资,保留医疗待遇。治疗结束后,可通过鉴定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企业未买保险则自行承担。

浙江省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长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伤情诊断决定。严重或特殊情况下,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需延长,须提前15天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医疗证明。单位如有争议,应在7日内向鉴定机构申请确认。逾期未申请则视为同意延长。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工治疗时,保留原工资福利,期限通常为12个月,最长可延至18个月。期满后如需继续治疗,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生活不能自理,需经医疗机构证明,由单位安排护理,否则支付陪护费。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