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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效是多久

时间:2025.06.10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30人
律师解析:
(一)及时保留证据
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要留存好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各类相关证据,以便在主张权利时有据可依。
(二)主动沟通协商。
发现纠纷后,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这不仅可能解决问题,还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三)适时采取法律手段。
若协商无果,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小李交付房屋后,小许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付部分尾款。小李当时未追究,三年后才向小许催款,小许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小李认为小许交付的房屋有问题自己才未付款,双方就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产生争议,小李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本案中小李若在知道小许拒付尾款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未采取有效措施主张权利,可能面临时效已过问题。
2、若在时效期间内,小李有向小许提出履行请求、小许同意履行义务、小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不存在这些情形,小李可能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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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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