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欺诈方有故意:
欺诈方有意欺骗对方,让其产生错误认识,如卖家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
2.存在
欺诈行为:
包括告知
虚假情况或隐瞒实情,像虚构周边配套、不告知房屋曾出事故。
3.被欺诈方有错误认识:
买家因卖家
虚假信息对房屋情况判断失误。
4.基于错误认识作表示:
买家因错误认识
签订合同。
符合这些,受欺诈方可请求撤销合同并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欲购买二手房,小丽作为卖家,明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却故意隐瞒该情况,还虚构了房屋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虚假信息。小朱基于小丽的这些虚假信息,对房屋情况产生了错
误判断,随后与小丽签订了
二手房合同。
合同签订后,小朱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小丽描述不符,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
案情分析:1、小丽存在欺诈故意,她明知房屋有重大质量问题却有意隐瞒,还虚构周边配套设施情况,试图通过欺骗手段让小朱陷入错误认识。
2、小丽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隐瞒房屋真实质量问题和虚构周边配套设施等虚假情况。
3、小朱因小丽的欺诈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对房屋情况作出了错误判断。
4、小朱基于错误认识与小丽签订了二手房合同。因此,小朱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要求小丽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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