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申报后,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认定决定,通常受理申请60日内出结果,事实清晰的15日内出。
2.被认定
工伤,伤情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要做
劳动能力鉴定。
由相关方申请并提供资料。
3.拿到鉴定结论,可按
伤残等级申请工伤待遇。
单位未缴保险费,由单位支付。
有异议可复议或
诉讼。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为其申报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
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小许伤情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他便与单位就谁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单位应负责申请,单位则觉得小许自己申请更合适。最终小许自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拿到了鉴定结论。可单位未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小许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却不愿支付,双方再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申报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小许的工伤认定符合该时间规定。
2、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都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所以小许自行申请是符合规定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单位应向小许支付相应待遇,若小许对单位支付情况有异议,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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