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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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于已经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来说,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就能拿到正式合同文本。但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完成必要的签约手续后,就可以马上拿到相应的合同文件。

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预购方需交全土地出让金并获土地证,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款专用于相关建设,预售合同须报县级以上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确保合法预售,保障双方权益。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该类合同系依照合法程序制定,且并非以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其生效的必要条件,那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反之,若以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作为生效要件,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如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若您所签署的为商品房预售协议,则依据现行法规,该协议通常会在签订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送达至您手中;而若是二手房交易,签署完成后即可获得合同文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有义务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署需注意:开发商需持预售许可证,审核合同条款,理解按揭政策。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预售需满足四条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资金达25%以上、办理预售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