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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违约责任处罚有哪些措施

时间:2025.06.0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1.继续履行:
开发商没按合同交房,购房者可要求其完成交房。
2.补救措施:
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维修到符合交房标准。
3.赔偿损失
一是按合同付违约金,金额看合同条款
二是弥补购房者因延期交房经济损失,像租金损失。
4.解除合同
延期交房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可解约,开发商返还房款和利息,还要担责。
责任认定和承担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

案情回顾:

小许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房时间。然而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却未交房。小许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房义务,开发商表示房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需要处理。小许认为开发商应尽快解决并按时交房,而开发商则觉得处理质量问题需要时间,双方就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若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交房,小许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交房义务,这符合“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2、开发商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使其达到交房标准,属于“采取补救措施”。
3、若开发商延迟交房,小许可要求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因延迟交房使小许遭受租金等经济损失,还可要求损害赔偿
4、若延迟交房严重影响小许的使用目的,小许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需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责任认定和承担方式可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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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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