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八级伤残一次性就业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发放月数依所在地区
工伤保险规定确定,员工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可要求单位支付,单位拒付可通过劳动
仲裁等维权。
法律解析:
八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发放月数无全国统一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像广东规定为15个月本人
工资,江苏规定为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此,员工要明确具体发放月数,需查询所在地区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员工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该补助金,这是法律赋予的权益。
若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对八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相关问题仍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之后小许与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八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单位以不知具体发放月数为由拒绝支付。小许认为单位故意拖延,应按规定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八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发放月数并无全国统一标准,需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来确定。就像广东规定为15个月本人工资,江苏规定为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所以小许所在地区的具体发放月数要查询当地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2、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该补助金,若单位拒绝支付,小许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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