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7个月本人
工资赔付。
2.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约,
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3.符合标准的治疗及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从基金支付,标准由统筹地政府定。
5.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有生活
护理费。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为
工伤十级。
小许与公司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就
工伤赔付产生争议。
公司认为应按照最低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且不愿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小许则要求按照自己实际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公司应按照小许实际工资计算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因此公司需依法支付小许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小许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按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小许生活不能自理且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应获得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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