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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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构成违约,业主可追究其责任并请求经济赔偿。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业主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索取逾期违约赔偿。若业主已付定金,还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合约中出现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契约中既定的条款,有权利向该企业追究违约责任。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继续执行原先签订的合同、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以弥补违约所带来的损失、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若购房者选择不解除,可依据合同条款申请仲裁或诉讼要求履约。开发商不履行义务时,购房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双方应遵守合同,确保权益。

当开发商违约,消费者可通过法院提起退房诉求。流程包括:向开发商明确退房意愿,要求其十五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催促开发商退还款项;配合法律执行,停止支付任何还款和利息。这样既保护了自身权益,也促使开发商履行责任,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购房者因故需退出经济适用房时,应向市住房保障管理机关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及市政府批准的回购审批表。回购房屋分商品回购房和政府回购房两类:前者购房者在开发商设定的回购期内,可按原价加少量费用退回;后者系政府预先约定价格,竣工后由开发商回收作为保障住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