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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均未登记有效吗

时间:2025.05.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32人
律师解析:
1.合同效力
在“一房二卖”且均未登记的情形下,两份合同通常都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也就是说,即使房子没进行登记手续,这两份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2.房屋归属判定:
若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比如拿到了房屋钥匙、实际入住等,那么在主张房屋所有权时,这一方更具优势。
若双方都未实际占有房屋,先支付全部或大部分价款的一方,在主张房屋所有权上相对更有利。
3.未取得房屋的处理:
对于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的违约赔偿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比如因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
还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以此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小胡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了小朱和小丽,两份买卖合同均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小朱和小丽都认为自己应获得该房屋所有权,产生争议。小朱未实际占有房屋,但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小丽虽未付款,却强行占有了房屋。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小胡与小朱、小丽签订的两份合同均有效,合同效力不受未登记影响。
2、对于房屋所有权归属,小丽已实际占有房屋,在主张所有权上有一定优势,但小朱先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依据合同要求小胡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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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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