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因工
伤残赔偿依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
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月支付
工资,工资福利和原来一样。
2.按工作量算工资的,先确定正常出勤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就按此标准发工资。
3.构成
伤残的,除停工工资外,还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等级越低月数越少。
本人工资是
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为
三级伤残。小朱的工资按工作量计算,过去平均每月按工作量算出工资为5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小朱所在单位认为应按较低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且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与小朱存在分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对于按工作量算工资的情况,需确定正常出勤时按工作量计算的月平均工资,以此为标准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所以小朱所在单位应按每月5000元支付其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2、小朱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其应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单位应按照此规定为小朱计算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