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备,经同意后,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去
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职工本人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原本规定应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现在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办理。
这样规定方便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也让
工伤认定流程更加顺畅。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公司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以事务繁忙为由未及时申请。小朱多次提醒公司,公司仍未处理。小朱认为公司此举损害其权益,欲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与公司就申请主体和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存在违规。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
工伤职工小朱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的诉求合理合法。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