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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路后新的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

时间:2025.05.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70人
律师解析:
新开发商担责情况分析
一般来说,新开发商不用对原开发商跑路的行为负责。
原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新开发商不受其直接约束。
不过,要是新开发商和原开发商有债务等特殊约定,就得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在建设工程方面,要是新开发商承接了未完成的工程,并且从中获得了利益,那么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要对实际施工人负责。
另外,如果新开发商知道原开发商有跑路的迹象,还恶意受让相关资产,损害了业主的利益,这就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业主维权建议
新开发商是否担责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事实判断。
业主们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开发商承担责任。
要是新开发商存在过错,也能追究其相应责任,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等小区业主此前与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原开发商跑路。新开发商接手该项目继续建设。部分业主认为新开发商应承担原开发商跑路带来的损失,如延迟交房的赔偿等。而新开发商则称与原开发商无相关约定,不应担责。此外,实际施工人也要求新开发商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原开发商与业主的合同对新开发商无直接约束力,若双方无债务等特殊约定,新开发商无需对原开发商跑路行为担责。
2、若新开发商承接未完工程并从中受益,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责。若其知晓原开发商跑路迹象还恶意受让资产损害业主利益,构成侵权需担责。业主应收集证据,通过起诉维护权益,有过错的新开发商也可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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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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