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60日内作出决定,出具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书。
2.若申请事实清晰、
权利义务明确,15日内就能作出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20日内,相关决定书会送达职工(或其
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通常20日内会通知本人,特殊情况最长不超60日。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超过60日仍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也未送达《认定
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给小朱及其所在单位。小朱认为行政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处理,存在不作为,而行政部门称因部分事实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本案中行政部门超过60日未作出决定,不符合一般规定。
2、对于受理的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虽然行政部门称需调查核实,但也应遵循最长不超过60日的时间限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行政部门应将相关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本案行政部门显然未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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