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需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
2.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申请。
简单来说,单位通常30日内交材料,特殊情况能延期;
职工一方则是1年内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知晓后,并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公司不作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便打算自行申请。而公司称会处理只是需要时间。双方就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产生争议。小朱想知道自己能否直接申请以及申请的时间限制。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本案中公司未在30日内申请,也未提及经同意延长申请时限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问题。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小朱在1年内有权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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