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治疗期间申请并发症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近亲属要在规定时间,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2.若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方需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若相关人员觉得
伤残情况有变,可申请复查鉴定。
申请时要按程序准备好材料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小许感觉身体出现并发症,便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发症鉴定。用人单位认为应由小许自己申请,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许自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鉴定结论出来后,小许对结果不服,决定申请再次鉴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治疗期间申请并发症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都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所以小许和用人单位都有申请的权利,用人单位拒绝申请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小许在对鉴定结果不服时申请再次鉴定,符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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