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房多卖在
二手房交易里很可能出现,指卖家把同一套房子先后或同时卖给多个买家。
2.若房子已
过户给某买家,其获得
房屋所有权。
没拿到房的买家能追究卖家责任,让其返还房款和利息、
赔偿损失,合同有约定还能要
违约金。
若卖家
欺诈,买家可要求最多一倍房款的
赔偿。
3.二手房交易时,买家要及时网签和过户,减少一房多卖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有一套二手房欲出售,他先与小李签订了
房屋买卖合同,小李支付了
购房款。之后,小朱又将该房屋卖给小胡,且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小李得知后,认为自己先
签合同,房屋应归自己,与小朱和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由于房屋已过户给小胡,小胡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小李未取得房屋,可追究小朱的
违约责任,要求小朱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若他们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小李还可主张违约金。若小朱存在
欺诈行为,小李还能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此案件也提醒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要及时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以降低一房多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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