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工资计算起始规定
工伤工资计算
起始时间有明确规则。
当职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
工伤医疗时,在
停工留薪期内,其原
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2.起始时间确定
停工留薪期通常是从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当日开始计算。
举例来讲,若员工在工作时受伤,当天就停止工作去接受治疗,那么从这一天起就进入了停工留薪期。
此时,单位要按照该员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份的工资福利待遇来支付工资。
3.停工留薪期时长
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要是职工伤情严重,或者存在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同样不能超过12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当天便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公司认为应从医院正式出具诊断证明那天起计算停工留薪期并支付工伤工资,而小朱觉得从受伤当天停止工作时就应进入停工留薪期,单位需按受伤前正常出勤
月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停工留薪期通常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当天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所以停工留薪期应从受伤当天起算,公司以医院诊断证明时间计算是错误的。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小朱有权要求公司从受伤当天起按其受伤前正常出勤月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同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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