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工伤认定方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1.一般情况:
通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认定结果会以
书面形式通知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及其
直系亲属,同时也会通知该职工所在的单位。
2.简单情况:
当工伤认定申请涉及的事实清晰、
权利义务明确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加快工作进度,在15日内就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特殊情况:
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案件涉及的事实复杂,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较多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30日。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时间正常为60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0日,而简单的工伤认定在15日就可以得出结果。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受理后,小许认为自己的情况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案件涉及一些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为由,未在15日内作出决定。小许对此不满,认为部门拖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此案件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若能证明案件并非简单清晰,需调查核实,未在15日内决定不违反规定。
2、若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需确认该部门是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是否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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