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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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要求一般担保人以其资产进行物权抵偿是否合法依据法律,以物抵债这一方式是完全合法并且可行的。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经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可未经公开拍卖或变卖环节,直接将被执行人现有的财产进行估值,然后将这部分资产作为抵偿给申请执行方相应的债务。

合法。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取得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同意后,可无需公开拍卖或变卖,直接估值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剩余债务部分,被执行人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若拍卖中无人竞标或竞标价低于保留底价,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同意按保留价接手财产,应实现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