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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房子烂尾了月供要不要还

时间:2025.04.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1.烂尾房月供仍需偿还
从法律层面来说,即便开发商的房子烂尾了,购房者一般还是要继续偿还月供。
这是因为购房者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形成了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购房者有责任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偿还月供。
2.不还月供的后果
要是购房者停止偿还月供,银行有权利追究其违约责任
这会对购房者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导致信用受损。
一旦信用有问题,日后再申请贷款会变得困难,甚至在出行等方面也可能受到限制。
3.购房者维权途径
不过,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撤销或解除,使得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当事人请求解除该贷款合同,法院应予以支持。
所以,购房者可以尝试和开发商、银行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例如解除贷款合同等。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某开发商的房子,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了贷款合同。然而,房子烂尾了,小朱认为房子无法交付,不应再还月供。但银行依据贷款合同,要求小朱继续按时还款,否则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小朱陷入纠结,不知是否该继续还款。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角度,小朱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小朱有义务按约定偿还月供。若不还,银行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可能影响小朱个人信用记录。
2、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致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请求解除贷款合同。小朱也可尝试与开发商、银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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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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