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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屋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5.04.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夫妻共有房屋的执行程序如下:
1.房屋查封:
法院会向房屋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对房屋采取查封等控制性措施,防止房屋被随意处置。
2.价值评估:
法院会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以此来确定拍卖保留价,确保拍卖价格合理。
3.公开拍卖:
若有必要进行拍卖,法院会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将房屋进行公开拍卖。
4.价款清偿:
拍卖成交后,所得价款用于清偿相关债务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夫妻另一方对房屋产权存在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会裁定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若不成立,则驳回异议申请。
对于夫妻内部的份额划分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处理。
若房屋由一方竞买所得,竞买人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至此整个执行程序完成。

案情回顾:

法院在执行债务案件时,向房屋登记部门送达法律文书,对小朱与小丽夫妻共有的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之后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此时,小丽对房屋产权提出书面异议,认为该房屋自己应有更多份额。法院经审查后驳回了小丽的异议。最终小朱竞买得房,支付了对价。但对于夫妻内部的份额划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法院向房屋登记部门送达法律文书对房屋采取查封等控制措施,是符合执行程序规定的,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2、小丽对产权提出书面异议,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驳回决定,若小丽认为决定有误,可通过进一步的法律途径解决。
3、夫妻内部份额划分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以明确双方在房屋中的具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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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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