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等等,没有工作单位的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要开的证明:一、收入状况证明;二、收入证明;三、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四、误工证明;五、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要证明每日误工时间,需要三类证据:一是医院出具的《病历》或《出院小结》,它们包含建议的休养时间、营养需求和护理要求等信息;二是《误工证明》,由雇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三是《误工期司法鉴定书》,这是通过法律鉴定机构对误工期进行评估的文书。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确认误工时间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