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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算不算合同诈骗

时间:2025.04.0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88人
律师解析:
一房两卖的情况并不必然构成合同诈骗
1.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
卖房者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时,比如收了A的购房款后,又将房屋卖给B,收到B的钱后肆意挥霍等,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购房者财物,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2.属于民事违约的情形:
要是卖房者只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像对房屋产权情况存在误解等,从而导致一房两卖,其主观上不存在诈骗故意,那么通常属于民事违约行为
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例如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
3.区分关键与建议:
区分一房两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的关键在于卖房者的主观心态和具体行为表现。
要是难以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建议及时咨询律师,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小李,小李支付了购房款。之后,小许又把该房屋卖给小胡,小胡也支付了款项。小李发现后,认为小许构成合同诈骗,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小许则称自己是对房屋产权情况存在误解才导致一房两卖,属于民事违约。

案情分析:

1、若小许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收了小李购房款后又将房卖给小胡,收到小胡钱后肆意挥霍,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财物,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2、若小许只是因对房屋产权情况存在误解导致一房两卖,主观无诈骗故意,则属于民事违约,小李、小胡可要求小许承担违约责任,如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区分关键在于小许主观心态和行为表现,难以判断时建议咨询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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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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