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公司组织的打球活动若被判定与工作相关,且在活动时受伤,便有可能构成
工伤。
2.需考量受伤是否处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且因工作缘由导致。
要是打球时间在正常工作时段内,活动场地是公司指定的,还是为公司集体活动而受伤,一般就能认定为工伤。
比如,公司安排每周二下午为集体活动时间,在公司内部球场组织打球,员工在此期间受伤,就符合这种情况。
3.然而,要是员工在业余时间自行组织打球,或者在非公司规定的场所打球受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4.总之,确定是否为工伤要综合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等因素。
若有争议,可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比如员工对自己某次打球受伤是否算工伤存疑,就可按此流程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公司安排每周二下午为集体活动时间,在公司内部球场组织打球。某次周二下午打球时,小朱不慎受伤。但公司认为这并非工作内容,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小朱觉得这是公司组织的活动,应算工伤,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构成工伤需考量受伤时间、地点和原因。小朱受伤时间是公司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地点是公司指定的球场,且是为公司集体活动受伤,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2、若双方对
工伤认定有争议,小朱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依据具体情况作出专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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