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职工若伤情需外地就医,需经治疗工伤协议
医疗机构开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可前往统筹地区外就医。
2.外地就医时,应选与工伤医疗相关的医疗机构,且妥善保存
医疗费用凭证等材料。
3.就医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外地就医要符合规定程序和条件,经办机构有权审核就医合理性。
5.若工伤职工未经同意擅自外地就医,可能无法获得费用报销。
总之,工伤职工外地就医需遵循规定,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其伤情需前往外地就医,然而他未按规定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便自行前往外地一家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小胡要求所在单位报销就医期间的交通、食宿费,单位以其未按程序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伤职工外地就医需遵循规定程序,小胡未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开证明及经办机构同意擅自前往外地就医,不符合程序要求。
2、所在单位按规定有权拒绝小胡的报销请求,因为外地就医要
符合条件,经办机构有权审核合理性,小胡的行为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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