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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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法律程序一、鉴于如下前提条件及标准: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之下,由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合同后,若因某种不可抗拒之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定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均可提出对原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调整与修改。

修订合同时,需注意:双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条款变动影响合同实质,如标的物、数量、品质、价格或收益分配等修改均视为合同变更;特殊合同如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需审批备案;修订务必清晰明了,否则视为未变,原条款有效。

修订合同时,需注意:双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条款变动影响合同实质,如标的物、数量、品质、价格或收益分配等修改均视为合同变更;特殊合同如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需审批备案;修订务必清晰明了,否则视为未变,原条款有效。

针对未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方与开发商沟通解除合同后,可用新人员信息重签合同。已完成网签备案的合同,需先撤销网签,到房地产管理局领取资料后重签并备案。按此流程操作,可顺利解决问题。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若购房合同未备案,可与开发商协商修改合同名字。若已备案,需等房产证颁发后才能转让。法律规定,预售商品房禁止再转让,只有竣工交付并取得房产证后,才可办理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