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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5.01.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50人
律师解析:
关于已完成交易的房子能否要回,需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1.合同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一般来说,已完成交易的房子较难要回。
但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比如对房屋面积、户型等关键信息存在误解,或者合同条款明显对一方不公平;
又或是卖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如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隐患、强迫买方签订合同等,买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从而要回房子。
不过,需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
2.买方根本违约:若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房款构成根本违约,比如逾期付款经催告后仍不支付,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卖方可收回房子。
3.房子存在质量问题:若房子存在质量问题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买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赔偿损失,有可能要回房子。
总之,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来判断能否要回已卖出的房子。

案情回顾:

小郑将房子卖给小李并完成交易。小李后来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少很多,且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同时,小李付款逾期经催告后仍未支付剩余房款。小郑想收回房子,小李则认为自己不应退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面积不符问题,此属于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定可撤销情形,若小李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请求撤销合同,有可能要回房子。
2、小李逾期付款经催告仍不支付构成根本违约,小郑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子,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李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赔偿,有可能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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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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