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永康市,
十级工伤赔偿赔偿金额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可获得这两项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规定,大致分别为3个月和7个月的当地社平工资。
3.其他费用: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应按规定支付。
赔偿金额会因个人工资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比如工资高的职工,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会多一些。
若有具体情况,可进一步咨询当地
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便准确了解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
案情回顾:小朱在永康市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
十级工伤。在赔偿金额计算上存在争议,主要集中在本人工资认定及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上。小朱认为应按实际高工资计算,单位则按低缴费工资算,且对补助金标准存分歧。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工伤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若小朱实际工资与缴费工资不符,应以缴费工资为准,除非能证明单位少缴。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分别为3个月和7个月当地社平工资执行,单位不能擅自降低标准。
3、其他费用应按规定如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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