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两人
同居未领证情况下
买房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
出资情况明确时
1.一方全额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
当同居双方中一方独自承担了
购房的全部费用,并且房产也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时,从法律角度看,一般会将此房产认定为该方的
个人财产。
2.双方共同出资
若双方都对购房有出资行为,不管房产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此时,房产份额会依据各自的
出资比例来确定。
比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确定房产份额时就会按照这个比例分配。
二、出资情况不明时
1.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而这一方主张房产为个人财产,那么其需要承担
举证责任,必须证明购房款是由其个人财产出资的。
若无法证明,而另一方有出资的相关
证据,就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主张房产份额。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当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一般会认定为双方
共同共有。
总之,具体的
房产归属需要结合实际的出资情况、房产登记情况等,依据相关的证据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同居未领证,共同购买房产。小朱称自己全额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认为是个人财产;小李则称自己也有出资,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房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能证明是自己全额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从法律角度,此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2、若小李能提供出资证据,表明双方共同出资,不管房产登记在谁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房产份额会依据各自出资比例确定。
3、若出资情况不明且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主张为个人财产需举证购房款是其个人财产出资,否则小李有出资证据可按比例主张份额。
4、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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