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未达
十级伤残时,主要能获得的
赔偿有
医疗费用以及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在医疗费用方面,能够据实进行报销,这里的医疗费用涵盖了治疗
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像挂号费,这是就医时的基本费用;住院费,用于患者住院期间的各项开支;
医疗费,是针对病情治疗的费用;药费,也就是购买药品的费用等。
停工留薪期工资则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来发放,通常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
但要是伤情较为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是可以适当进行延长的,不过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除此之外,还能获得劳动能力
鉴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了
工伤保险,那么上述的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那就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来支付。
具体的
赔偿标准和金额,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倘若双方在赔偿事宜上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等途径来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工伤鉴定未达十级伤残。治疗产生了挂号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小朱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单位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医疗费用方面,小朱治疗工伤产生的挂号费、住院费等各项费用应据实报销,这是合理合法的,单位不能无故拒绝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等经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单位应按规定执行。
3、因单位未缴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应由单位支付,若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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