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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房产代持人能卖掉房子吗

时间:2025.01.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15人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代持房产的代持人通常是不可以擅自把房子卖掉的。
房产代持这种情况,就是实际出资的人将房产登记在别人的名下,由代持人来代为持有该房产。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物权归属以及其内容的重要依据。
当房产登记在代持人名下时,从法律的外在形式上看,代持人就成为了房产的登记权利人。
但实际上,真正享有房产实际权益的是实际出资人。
要是没有经过实际出资人的同意,代持人就擅自把房产给卖了,这就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使得交易无效,而实际出资人是有权利要求确认这种买卖行为是无效的,并且要求代持人返还房产。
不过,如果代持人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出售房产是得到了实际出资人授权的,或者是有其他合法的依据,那么就可以合法地出售房产。
总而言之,代持人不能随意地卖掉代持的房产,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房产的出售行为。
这样既能保障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出资购房,登记在小李名下由其代持。后小李未经小朱同意,擅自将房屋卖给小胡,小朱知晓后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并要求小李返还房产,而小李称自己有出售权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不动产登记簿虽显示小李为登记权利人,但小朱是实际出资人,小李擅自售卖属无权处分行为,在未经小朱同意下,该买卖行为很可能无效。
2、若小李能提供证据证明出售房产获小朱授权或有其他合法依据,那么其售卖行为则可能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应保障小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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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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