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们日常的
上下班过程中,有着这样一个重要的规定:当我们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了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遇到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方面的事故而受到伤害时,就可以被认定为
工伤。
就拿骑电动车摔倒这件事来说吧,这其中的判定需要仔细查看摔倒的原因。
比如说,如果是因为道路当时比较湿滑,又或者是路面不平坦,使得自己不小心摔倒了,并且这并非是由于本人的主要责任所导致的,那么在这种情形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然而,如果是因为自身违反了
交通规则,像是
超速、
闯红灯或者是
逆行等自身原因而导致摔倒的话,通常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了。
总的来说,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判断摔倒这件事是不是由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相关因素所引起的。
要是在这方面存在争议的话,我们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让他们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
这样就能确保
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障我们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动车
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小朱称是道路湿滑导致摔倒,非本人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但公司认为可能是小朱自身违反交通规则才摔倒,比如超速、闯红灯或逆行,不同意认定工伤,双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能证明摔倒确因道路湿滑等非自身主要责任的因素,按规定可认定为工伤。
2、若公司怀疑小朱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导致摔倒,应提供相应
证据,否则劳动保障部门可能会倾向于支持小朱的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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