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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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挪用公款的追诉时限的起算点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挪用公款行为的法律追诉期限,应自相关行为实际结束之时开始计算。若此类违法行为持续或反复出现,则其法律追诉期限将自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际完成或犯罪事实确定之日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时效通常从犯罪之日起算,但如果犯罪持续或分阶段进行,则从犯罪终了之日起算。如果立案侦查或受理后,嫌疑人逃避,那么时效不受限制。被害人在时效内控告,如果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也不受时效的约束,这确保了正义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无法实现。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也即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那一天。要是犯罪具有连续性或持续性,追诉期则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例如贪污罪,被告人一直贪污,追诉期就从他停止贪污的那一天起算。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分居时长通常是从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开始计算的,并且需要双方实际处于分居状态。也就是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那一天就是分居的计时起点,之后双方的分居生活将被用来计算分居期。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分居满一年的起始日期是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且夫妻真正分居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当持续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出申请时,法院更倾向于支持离婚。然而,关键在于,分居的事实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社区证明等等,以确保证据链完整,从而提高诉讼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