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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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地受伤骨折,赔偿标准不固定,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般来说,赔偿会包括医疗、误工、护理、营养和残疾赔偿等方面。医疗费用按照实际花费来算,误工损失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定。残疾赔偿则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的收入水平来计算。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涉及的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等。医药费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赔付。护理费根据照顾者的收入及照料期限进行估算。误工费则按照减少的收入进行赔偿。如果是重伤,可能会有一次性伤残补贴,具体赔偿额度需要根据伤情和个人差异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农民工在施工现场遭受意外伤害的赔偿事宜倘若农民工在建筑工地遭受意外伤害,且这种情况被认定为工伤范畴,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相关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相应的工伤赔付费用;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将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若是其他人为因素诸如故意或过失导致农民工受伤,那么侵权行为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如果是由于自身原因所致,那么所有的损失都将由农民工自行承担。

农民工因工受伤应向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追究责任若该包工头具备相关承包资历,那么在发生事故后,应付责任归属问题时应由其全权负责。反之,如若包工头未能持有对应的承包资质,且此情况已被公司知晓或是本应该了解到的,此时,公司将需同包工头共同承担起连带的赔偿义务。包工头作为实际的施工方,其与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然而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并不具有劳动合同之约束力。

建筑工地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与用人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场所因工作受伤,将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只是存在劳务关系,比如被临时雇佣,在处理时需要分析双方的过失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