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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延期交房是哪里管的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84人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应由所在地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监管处理。
在我国,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设有专门负责监督开发商经营活动的管理科室(即开发办)。
对于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购房人有权发出书面督促通知,并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合同最晚的执行日期,以敦促其尽快完成合同义务
若催告发出后满三个月,购房人仍未收到开发商的有效回应,即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及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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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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