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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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承担的责任有:1、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按照购房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未及时办房产证构成严重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履行交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义务。若逾期逾一年,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索赔,索赔额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依据《民法典》,不论违约方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均需承担继续履约、补救损失和经济赔偿的责任。在一方明显无法履行承诺时,另一方可在履行期前提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购置房产时,如开发商未如期完成房产证书手续,导致买家无法及时获得产权,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应按约定执行;若无明确条款,可参照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违约金。买家有权书面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房产证申领,若仍未完成,买家可根据合同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按合同违约处理: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长期未交付,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后,开发商须退还全部房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依据合同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应依约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若买方在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收到交房通知,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需全额退还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开发商应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