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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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贷款是个严肃的事,不能随便借用他人姓名。要是个人条件有限,买不了房,可以想别的办法,别干这事儿。要是非得借用别人的名字,得在相关协议里写清楚为啥要这么干,得让双方都知道是咋回事,别以后有麻烦。协议里还得写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公平公正,别让人觉得自己亏了。双方也得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别做违法的事。

借名买房是一种特殊的购房安排,其中实际出资人(事实购房人)利用他人的名义(登记购房人)进行房产交易和所有权登记。只要此类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但如果这种做法规避了购房限制或侵占了政策性住房资源,损害了合格购房者的权益,协议可能会失去效力。

为了解决争议,首先需搜集相关证据,如购买协议和出资证明。然后,依据这些材料准备详细的起诉状,并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正式诉讼。起诉旨在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希望法院能公正地裁定责任和赔偿。

在法律框架内,若某人借助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实质上房产所有权应归属于实际出资购房的个人。为保障这一权益,必须满足两项关键条件:一是双方需签订明确的借名购房合同,确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持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实际出资人需全额支付房款,并对该房产进行实际控制和使用。通过这样的合同安排和实际行动,可以确认并保护真正的房屋所有权归属。

借名购房且贷款未偿,法院将视此为骗取贷款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此类案件可能判决如下: 一般侵权犯罪,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款二至二十万元;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罚款五至五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罚款五至五十万元,或没收财产。法院将依法严惩此类行为,维护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