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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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乃属于职工缴费所构成的长期性住房储备资金,具备社会保障性质,并不等同于私人拥有之独特资产,可任意挥霍处理。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置房产时,只能填写一位或两位(即夫妻双方)的户名。

在购房时,我们要注意公摊面积必须准确无误。公摊面积指的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的面积,它是通过水平投影法来计算的。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仔细核实公摊面积的具体情况,明确公摊面积的范围和计算方式。如果合同中的公摊面积和实际情况不符,我们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更正或者赔偿。

商品房买卖契约里的面积包含公共区域的分摊面积。公摊面积就是整栋楼业主共有的公用部位面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来算。这些面积加上每户的建筑面积,共同组成了商品房的总建筑面积。这代表购房者买商品房时,不只是买了自己房屋的专有面积,还把整栋楼宇的公共部分面积一起分摊了。

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建筑面积,并遵循“多退少补”原则调整房价款。购房者须核对合同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是否一致,并保留相关证据。若房产证显示面积小于合同约定且误差在3%以内,开发商需退还对应房价款及利息;若误差超过3%,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应双倍退还给购房者。

若实际测量面积与销售合同中规定的面积存在超出约定误差的差异,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调整,即多退少补。若房屋面积超出原协议且购房者同意支付额外费用,双方可协商解决;如购房者拒绝支付,卖方需退还全款并赔偿利息及损失。若面积减少在合理范围内,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房款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