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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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发送正式通知函,详列合同最终应履行的期限,并敦促开发商迅速履行合同义务;若催告行为维持三个月,购房者则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在此期间内,卖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倘若延时交房情形不幸发生,您须向我们提供如下重要的证明材料以供审核:首先,请出示与该房产交易有关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载明了关于房屋交付期的具体规定);其次,请提供已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生效的预售登记证书;再次,请提供您首次支付购房款项的相关凭证;最后,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需要提供开发商的企业全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详尽信息。

在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的情况下,购房者应团结一致,集体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延期问题。同时,可向住建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实施处罚。此外,购房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依法解除购房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未按时交房,买家有责维护权益行使催告权。买家要先书面催告函,若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开发商仍未交房,买家可自动获得解除合同权力,条件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收催告函及催告后三月未交。买家解除合同权利自催告日起一年有效,一年内可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超一年则永久失去该权利。

当房产项目延期交付,您发出书面催促函三个月后,如开发商无回应且未交房,您可诉至法院请求解约并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卖方逾期不改,您有权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解除合同。若无特别约定,解除权自催告起算,逾期一年未行使则失效。